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
- 发布时间:2025-03-08 09:04:51
- 发布者:金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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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电话
0533-2212000
邮政编码
255000
Email
zdqcgjbgs@zb.shandong.cn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 17:00
负责人
谭延聆
职务
淄博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网址
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zhxzzfj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推进全区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
2. 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排水、户外广告、景观亮化等专项规划、管理规范、相关标准,负责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城市管理领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管理规范、相关标准,负责行业管理。
3. 牵头组织全区城市管理年度专项执法检查,统一调度、组织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活动。查处、组织和指导查处全区有重大影响的、跨镇(街道)的、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负责对镇(街道)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到的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业务培训、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4. 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拟订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5. 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户外广告设施、门店牌匾、公共设施、建(构)筑物、景观亮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公共场所的临时棚亭、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影响城市容貌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容貌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指导、监督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及空间资源运营工作。指导、监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城市道路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指导、监督环卫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改(扩)建工作。
6. 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及改造提升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指导、监督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职责权限内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级管理的城市公园、大型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7. 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政设施的精细化养护维修、改(扩)建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排水、城市防汛工作。
8. 负责全区智慧城管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并推动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智慧化升级扩容工作。制定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管理标准和考评办法。负责城市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维护、更新工作金年会(金子招牌)。
9.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措施。参与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10. 贯彻落实城市管理领域科技发展计划,推动并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进、交流工作。
11. 编制区级城市管理工作资金计划,并依法管理和使用。
12. 依法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的期限不拆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城市人行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法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7)人民防空管理(涉密事项除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商务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0)农业(含农机、畜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3.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定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考核。推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责任制。
14. 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5. 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6.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3-2212000
传真号码
0533-221071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
255000
Email
zdqcgjbgs@zb.shandong.cn
负责人
杨超
职务
办公室主任
机构职能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综合性文稿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安全保卫、对外联络、接待、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和更新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装备管理工作。
2、组织人事科
机构名称
组织人事科
办公电话
0533-2217906
传真号码
0533-221071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
255000
Email
zdqcgjzzrs@zb.shandong.cn
负责人
韩航
职务
组织人事科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聘、干部教育。协助局党组做好局属干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事业保障科
机构名称
事业保障科
办公电话
0533-2211763
传真号码
0533-221071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
255000
Email
zdqcgjcwk@zb.shandong.cn
负责人
刘凤
职务
事业保障科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编制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罚款罚缴分离和罚没票据的领取、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社会动员科
机构名称
社会动员科
办公电话
金年会
0533-2217916
传真号码
0533-221071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
255000
Email
zdqcgjxjk@zb.shandong.cn
负责人
杨超
职务
社会动员科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意识形态、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新闻宣传、信息报道、调查研究、理论创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志愿者活动。协调办理新闻媒体曝光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事项,整理、分析相关舆情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局属门户类媒体平台的管理、运行工作。
5、法制科
机构名称
法制科
办公电话
0533-2219960
传真号码
0533-221071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
255000
Email
zdqcgjfzk@zb.shandong.cn
负责人
李兆江
职务
法制科科长
机构职能
组织、协调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程序和案件的法制审查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行政执法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分析和信息公示工作。
6、社情民意办公室
机构名称
社情民意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3-2217916
传真号码
0533-221071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
255000
Email
zdqcgjmyb@zb.shandong.cn
负责人
于宁
职务
社情民意办公室科长
机构职能
督办领导批转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受理城市管理领域信访、投诉等事项,协调处理并回复办理结果。承办城市管理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机关负责信访事项受理机构为: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社情民意办公室
通信地址: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255000
信访接待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信访接待地点: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社情民意办公室
咨询投诉电话:0533-2217916
传 真:0533-2210716
电子信箱:zdqcgjmyb@zb.shandong.cn
网上信访平台地址: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3/web/index
7、执法监察科
机构名称
执法监察科
办公电话
0533-2211600
传真号码
0533-221071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
255000
Email
zdqcgjzfk@zb.shandong.cn
负责人
孙明元
职务
执法监察科科科长
机构职能
指导、协调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执法检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组织监督、检查。负责汇总其他科室有关考核指标,形成综合考评意见。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8、城市环境管理科
机构名称
城市环境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213755
传真号码
0533-221071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邮政编码
255000
Email
zdqcgjxkk@zb.shandong.cn
负责人
苏通
职务
城市环境管理科科长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管理范围内的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排水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年度目标和管理规范、相关标准。指导、监督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指导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工作。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指导、监督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职责权限内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